瓮安县检察院

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2021年02月23日14:43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黔南日报消息:自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将“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转化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县教育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以及全县中小学校长参加会议,阐述一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内容和意义,深入分析近年来本地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的原因,围绕健全、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犯罪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合作机制、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会商,共同打造符合瓮安实际的预防性侵害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瓮安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县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责任,有效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

两年来,该院在办案中坚持“一案一析”,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注重提升检察建议力度和刚性,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欺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女生入住旅店、进出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出租车公司存在对运营车辆内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监管不到位和出租车司机搭乘儿童时、让其乘坐副驾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并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后期持续跟踪督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涉及部门对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有力地拧紧了未成年入住酒店、进入娱乐场所的“安全阀”,促进了出租车行业文明运营,守护了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消除了社会隐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该院共制发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会同教育等部门深入校园,就安全管理问题广泛开展联合调研,共走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2所,发现校园安全管理漏洞13个,推动问题整改8个。

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教育部门一道组织校长培训班,提升“一号检察建议”覆盖面和知晓率。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校园,就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广泛开展联合调研。精心设计预防性侵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内容,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向中小学生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大胆探索开展未成人被害人父母亲子教育辅导。针对部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乡村,而乡村学校法治教育相对滞后等情况,该院将“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将法治教育和法制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推动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制度建设,很好地助推了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据统计,该院选派了3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乡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3名。两年来,该院共开展乡村法治宣讲等校园普法活动10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5万余人,有效补齐了乡村法治教育短板。邀请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父母开展亲子教育4次。通过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了全县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同比下降了65%。

该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与公安、法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对提前介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心理疏导等达成共识,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避免重复询问带来的“二次伤害”,同时注重被害人心理辅导和隐私保护,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自“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该院共为22名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为56人提供法律援助,还为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协调帮助3名被害人转学就读,为5名困难家庭的被害人联系解决就业问题。2020年瓮安发生在校园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同比下降了24%。(黔南日报 易延庆 肖立宪)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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