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开阳县人民政府网消息: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要求,为及时掌握开阳县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做好政策文件学习、熟练系统操作应用的基础上,紧盯时间节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2020年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入库27宗,生产设施用地5188.55亩,辅助设施用地70.6亩,其中生猪养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7宗,生产设施用地166.75亩,辅助设施用地16.86亩。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及备案程序的技术指导,着力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严格管控,不定期组织开展核实监督,全面掌握动态趋势,严防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用途、挪作他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