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法院:“快准狠”打击黑恶势力 为群众“打出”安全环境

2021年01月13日14:05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日前,笔者从黔西南法院了解到,自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020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65件680人,州中院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47件587人。

在晴隆县法院审理的全州首例“套路贷”涉黑犯罪案中,主犯杨刚等7名涉黑成员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被依法判处三年至二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2名被告人因犯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七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据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蒋文禄介绍:“我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中,杨刚等人涉黑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该案除了具有传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卷宗材料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特点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杨刚等人系通过‘套路贷’的手段,采用威胁、滋扰等“软暴力”行为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它区别于传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打杀杀,暴力特征表现并不明显。如何准确认定该组织具有的危害特征是认定杨刚等人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点和难点。”

该案审理过程中,审判团队全面系统查阅了案卷材料,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案件事实加以分析。最终在经过多次会商以及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得以准确认定。

“我们认为,杨刚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是对具体的被害人所造成实际的危害。另一方面,卷内侦查机关所调取了不同行业的104名证人证言,这些证人从不同行业角度具体说明杨刚等人的犯罪行为对自身及行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杨刚等人还通过拉拢、收买司法工作人员的方式作为组织‘保护伞',为组织活动提供‘方便',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蒋文禄说。

在另一起涉黑案中,兴仁市法院经过16天的法庭审理,依法对杨斌等17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罪一案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十个月至二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过程中,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暴力和“保护伞”的包庇纵容,对人民群众进行欺压残害,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通过这些案件的审判,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基层法院开展扫除恶专项斗争,制定细化“九个一”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两级法院院长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督导并直接承办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扫黑除恶攻坚战打得准、打得狠、无盲区、无空隙。期间,州中院还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我们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放置举报箱、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同时,我们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展现斗争战果,震慑不法分子。领导干部和驻村干部充分利用基层调研和脱贫攻坚的机会,直接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的政策,全州两级法院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来电)设置宣传彩铃,打通发动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昌泽说。

从严从重从快,严惩黑恶犯罪。2020年州中院共受理二审涉黑案件17件184人,涉恶案件30件403人,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9件185人,涉恶案件46件495人,州中院受理二审“保护伞”案件1件1人,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案件1件1人,均已审结。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刑事审判局局长刘远益表示:“在中央督导组进驻贵州督导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我州法院逐一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快、准、狠打击黑恶势力;二是依法严惩、强化打财断血,涉黑恶案件的重刑率在35.7%,财产刑适用率在53,5%,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避免其死灰复燃;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拓展审判效果,避免就案办案,坚持能动司法。全州两级法院在审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7份,收到回函127份,回函率100 %,共移送自行排查或受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134条,已全部收到核查反馈,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办案进度,力争积案清零,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准确、快速打击黑恶势力,为人民群众打出一个安全的环境。”(岑云萍 张凤利))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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