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数据 共享开放条例》施行

系我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

2020年12月02日08:30  来源:贵阳日报
 

本报讯 12月1日,《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共7章45条,明确以促进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活动。明确政府数据开放要坚持需求导向、有序开放、平等利用、确保安全的原则,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以及行政机关、大数据主管部门、使用数据的单位或个人在政府数据归集、管理、使用中各自的职能职责。

《条例》强调,要落实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速释放数据要素红利。明确属于无条件开放类的政府数据,应当以可以机器读取的格式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发布。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构建农业、工业、金融、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挥政府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钱丽 实习记者 宋子月)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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