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

“1+5+3”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

2020年11月12日08:54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杨进)今年以来,福泉市以创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为契机,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创新“1+5+3”城市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城市社区工作事项管理,切实为社区减负松绑,有效推动社区社区职能提质增效。

“1”即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福泉市制定《福泉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双组长”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把社区工作事项“进口关”,将随意安排社区承接工作事项的行为挡在“门外”,切实为社区减负。

“5”即明确城市社区工作事项、考核评比、出具证明等方面的5张工作事项清单。福泉市制定《城市社区党组织依法依规履职事项》等5张清单,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9项、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19项、居委会协助工作职责26项、考核创建评比事项7项、第一批不应出具证明20项,进一步明晰社区职能职责,街道、社区严格按照“五张清单”要求有的放矢,更好地开展基层治理和服务居民群众。

“3”即社区经费、阵地和人员待遇等保障。福泉市从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构建到位、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建设到位“三个到位”做实做足保障工作。建立稳定规范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城市社区专项服务群众经费、办公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1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两委干部—定向招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成长链条,有效拓宽社区人才来源,持续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同时按照“1+N”(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点)模式,建设集教育、管理、服务、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党群服务阵地。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5个,小区党群服务站8个。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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