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民政厅印发实施《贵州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慈善事业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慈善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专业社会工作作用强化,基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总量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注册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不断提高,全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发行销售工作安全有序,广泛筹集公益金;互联网捐赠平台、实体捐赠平台同步发展,慈善捐赠鼓励政策完善;慈善组织繁荣发展,慈善服务覆盖城乡社区;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慈善组织规范运行,慈善活动公开透明;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人人关心慈善、参与慈善、崇尚慈善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确定了慈善事业的主要发展任务。一是培育发展慈善主体。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动慈善行业组织建设,丰富慈善募捐形式,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其他慈善载体。二是完善支持政策。要加快慈善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慈善服务,依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大力培养慈善人才。三是弘扬慈善文化。要拓宽慈善文化宣传渠道,加大慈善表彰激励力度,推动慈善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政府监管,加强内部治理,加强社会监督。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性;要强化法制保障,推动出台《贵州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法制体系,适时完善慈善组织培育发展、监督管理、税收优化、人才培养等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法定要求、市场规律且具备激励作用的慈善从业人员薪酬体系。同时要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督检查。(施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