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吴静秋)近日,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印发了《贵安新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明确了贵安新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人员生活待遇、职业荣誉、社会优待等保障机制。
《办法》共25条,主要立足于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实际,结合贵安新区机构设置调整,精准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办法》落实中的职责,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各项优待措施的落地。一是涉及工作运行、经费保障、职业荣誉保障等由新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保障;二是涉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医疗保障等,按照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的实际,由贵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保障;三是由于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贵阳市级相关部门统筹管理,涉及医疗救治保障、子女入学保障等,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部门协调贵阳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保障。
就《办法》的落地实施,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黄卫,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雪蓉同志分别在《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抓好《办法》的落实工作。黄卫局长和张雪蓉主任的批示要求,为《办法》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切实激发了广大消防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的干劲。
下一步,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新区管委会领导的批示要求和《办法》规定,加大《办法》在队伍内外的宣贯和推进力度,强化落实落地措施,切实把各级党委政府在政治上、待遇上给予消防指战员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忠诚履职、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新区消防救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