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纪委区监委“五项机制”助推巡察问题线索办理规范高效

2020年09月17日11:26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九届南明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南明区纪委区监委共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共204件,立案23件4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给予组织措施24人,免予处分1人。了结162件,未办结15件,移送上级纪委4件。工作中,通过建立专项台账、实行集体研判、抓好动态管理、开展协作配合、加强办结反馈五项工作机制规范巡察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取得实效。

建立专项台账,实行统一管理。不断完善运行流畅、科学规范案件线索分办、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巡察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由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巡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实行“一案一号”管理,做到管理规范、底数清晰。

实行集体研判,优先分办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巡察转办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分管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问题线索分办专题会议,对巡察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明确初步办理方向和承办部门,由案件管理室及时按程序进行分办,要求承办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安排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迅速启动案件审查调查程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抓好动态管理,及时跟踪情况。加强巡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动态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动态跟踪巡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更新线索管理台账,对临期或超时件进行重点督促,确保未办结问题线索在明确的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措施使用条件、严格备案程序,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协作联动,提高办理质效。探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移交预审机制,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共同对拟移交线索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后再移交办理,使查办精准度得到有效提高,也解决了人员、精力分散的问题。

及时办结反馈,推进整改落实。通过巡察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反映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立案结案情况,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持续巩固巡察成效。同时加强与区委巡察办的日常沟通,掌握巡察情况,结合《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问题意见》的有关内容,使监督方向更加明确,监督内容更加详细,监督成效更加明显。把巡察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使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实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监督实效。(何钰)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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