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亮剑”

2020年09月16日08:53  
 

“我当时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想到最后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现在非常后悔,可是一切都晚了……”当黔西南州安龙县某干部因醉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时,他悔恨不已,却已然太迟。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是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把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惩治力度。

同时,为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通过密切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好纪法衔接,及时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酒驾、醉驾的,一经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以及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形成震慑,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

“下步,将依规依纪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饮酒等问题,对酒驾醉驾触犯法律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同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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