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一案一整改”工作

2020年09月09日08:43  
 

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切实把“一案一整改”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手段,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我们通过向被监督党组(党委)发送工作提示函、与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召开季度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方式,督促其落实‘一案一整改’主体责任。”据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他们已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贵州科学院党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对6件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涉及处级干部6人,召开党支部会议(干部大会)7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135人接受警示教育。

为确保“一案一整改”取得实效,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的规程,对内部分工、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同时提请6家综合监督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目前,省体育局、贵州科学院、省科协已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则或办法。同时,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把“一案一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工作,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注重分层分类,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每个案件查结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都及时召开会议对“一案一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审理部门意见,根据案件性质、审查调查对象的职务级别、影响程度确定“三书两会两公开”具体事宜。

在实际工作中,针对案件性质、案件当事人调整工作单位或退休、原单位撤销等情况,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案发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同时,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分层负责原则,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和案发单位依纪依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为受处分的干部创造“重新出发”的环境、机制和通道,通过采取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开展回访等方式,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巩固深化警示震慑效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下步,将深挖案发根源,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促建,结合案情深入开展剖析、形成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方案,重点从完善制度、加强纪律建设等方面开展整改,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堵塞廉政风险点,筑牢廉政‘防火墙’。”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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