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为31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干部澄清正名

2020年08月18日08:48  
 

“针对群众反映村支书张某某存在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经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希望板桥村‘两委’和张某某本人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把精力投入到全村脱贫攻坚,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上来……”近日,黔东南州岑巩县纪委监委会同该县思旸镇纪委在板桥村委对村支书张某某被一起匿名信访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公开反馈,对举报失实进行澄清

这是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实践路径,严肃查处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坚决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廉洁从政的干部撑腰鼓劲。

州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出台《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四项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正向引导干部群众如实举报、实名举报,充分保障举报人监督权利,维护良好信访举报秩序,从源头防控诬告陷害行为和不实举报行为发生。

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审判、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经常沟通重要信息,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恶意举报行为调查处置工作。对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受到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的,稳妥慎重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认真做到“三个及时”,即对反映失实、查无实据的及时予以了结,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及时澄清事实,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者及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全州共为31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领导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榕江县乐里镇平相村村民杨某某购买本寨一块宅基地不成,认为是村委会副主任从中作梗,便多次到州、县多部门反映该副主任“为官不为民做主,逼民为他送钱送礼,在村里拉帮结派”等问题,经镇纪委调查,反映不实最终作信访了结处理。该镇党委、纪委对杨某某诬告他人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有问题的坚决一查到底,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这既是给群众一个‘交代’,也是还干部一个清白。”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对收到的举报件认真调查核实,实事求是作出结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轻装上阵、振奋精神。

天柱县、三穗县纪委监委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制定信访等级分类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准确区分“贴牌式”信访举报、“打击报复式”恶意诬告与举报失实、错告,努力推动“信访澄清”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凯里市、台江县纪委监委对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全面、准确、客观地把握举报问题的真实情况,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通过采取召开澄清会、出具说明通知、向党组织通报情况等方式及时进行澄清正名,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下步将持续强化对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有关机制的执行,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精力火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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