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三为主”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2020年08月11日10:14  
 

为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弱、熟人监督难、同级监督软等问题,近日,毕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三为主”进一步优化县乡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据了解,该市坚决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建立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乡包片督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动协作、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片区协作组案件审理、县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抽查复核等制度规定,凝聚上下联动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着力破除人情案、疑难案等问题,有效提升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

“一池活水”需要有效的机制来撬动。毕节市纪委监委立足“来自五湖四海、走向四面八方”的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思路,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的提名考察,由县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通过建立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严格执行近亲属任职回避、纪检监察干部5年后交流任职制度,把好纪检监察干部进出口关口。”毕节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为解决乡镇纪委干部不想、不敢监督是一直困扰市纪委监委的难题,毕节市纪委监委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上进行了细化优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履职尽责,推动监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效。

“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紧盯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日常教育管理、‘三转’和监察室规范化建设,优化考核评价管理机制,推动干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具体实施中,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履职考核纳入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实施,同时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确保考核客观真实。

与此同时,毕节市还将派出所、教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管分局等垂直管理部门纳入乡镇纪委日常监督范畴,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将乡镇纪委日常办公阵地、教育谈话室、办公设备用品、信息网络建设、日常运转经费等统一纳入县区财政予以保障落实,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高效运转提供基础保障。

“下步,将采取开展集中培训、跟班锻炼、跟案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真正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毕节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毕节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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