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野生动物领域违法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全省2017年以来查处逾2000起违法犯罪案件

2020年07月31日08:29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今年5月下旬至7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民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088起。

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九个市(州),通过听汇报、实地检查、走访养殖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了野生动物保护及人工养殖转产转型工作情况。

检查中发现我省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领域违法行为。近年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通力合作,联合开展“黔金丝猴”“绿盾行动”“亮剑”“国门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088起,收缴野生动物22296(头、只),收缴猎具865件,刑事立案4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0人,罚款2404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570件1153人,批准逮捕153件255人。全省法院审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70件,审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4件,审理非法狩猎案件67件。

据了解,全省各地积极探索依法管控与科学发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协调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共建立106个各级自然保护区,54个湿地公园,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依法办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99件,严防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猎捕猎杀等行为发生。建立收容监护机构15家,疫源疫病监测管理。

此外,检查结果显示,我省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民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加强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繁育企业繁育场所的排查,全面依法取缔野生动物销售网点,对所排查到的驯养繁育场所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签订承诺书,落实封控隔离。 (肖达钰莎)

(责编:罗彬月、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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