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 做到“五个全覆盖”

2020年07月28日08:5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曹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中明确大普查时间及范围: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所有城乡有人员居住的地方排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全覆盖、社会单位排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高风险点排查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准备全覆盖。

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级要成立由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风险大普查相关工作,由应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大普查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推动普查工作落实。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灾害风险大普查主体责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依法依规普查,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关于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推进成果应用,要系统性地将大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坚决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要强化保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大普查工作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建立落实周调度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向全省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大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信息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自然灾害大普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中来。要开展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大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贵州新闻推荐

移动端新媒体

  • 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
  • 贵州频道手机版贵州频道手机版
  • 贵州频道新浪微博贵州频道新浪微博
  • 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