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當上演“慶渝年” 不能觸碰法律底線

2020年07月10日09:27  來源:南方日報
 

“慶渝年”續集來了。7月7日,當當網稱李國慶再次訴諸武力,帶20多人撬開保險櫃,強行拿走資料。8日,警方通報李國慶採取強力開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式,擾亂了該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目前李國慶等4人已被行政拘留。

也許是警方對搶奪公章一事的撤案處理決定,被李國慶當成了鼓勵。7日,他被警方傳喚后,仍撰文認為,“我作為股東會和董事會選舉的董事長,依據股東會決議,帶領管理團隊接管當當,於理有據,於法有依”。不知這次受到行拘,李國慶作何感想,但“吃瓜群眾”難免疑惑,如果接管合理合法,為何總上演“強搶”戲碼,不走合理合法的接管程序?

其實,合理合法接管公司根本用不著加這麼多戲,和把大象關冰箱一樣,主要分三步:第一步召集股東會會議,第二步投票修改章程,第三步變更工商登記。

截至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登記的當當網法定代表人仍是俞渝。今年4月,李國慶召集臨時股東會並組織投票,順利當選“董事長”,在他的概念裡完成了前兩步。可事實上,他的第一個步驟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依公司法第四十條,當當網作為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隻有執行董事俞渝、監事會或監事都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李國慶才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對於李國慶召開的股東會會議,當當網方面明確表示不知情,談不上不履職,李國慶方面也沒有拿出曾督促召開會議的証據。而第二步中,投票權劃分牽涉李國慶和俞渝之間的股權爭議,爭議解決之前,所謂“投票”的效力,大家其實心裡都有數。

說到這裡,也許你已經明白,為什麼李國慶的一系列行為看起來像撒潑耍賴——於理無據、於法無依的人,才會選擇撒潑耍賴。而朝陽警方作出行政拘留決定,已經亮出了鮮明的執法態度:觸碰法律底線者,遲早會受到懲罰。上次李國慶率人搶奪當當公章,在刑法中缺少對應的罪名,據警方判斷也沒有達到擾亂治安的程度,但此次強力開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做法,則毫無疑問違反了治安管理法有關規定。事實証明,執法不會姑息挑戰法律、無視規則的任性者。“慶渝年”雖然屢次喜提熱搜,讓圍觀群眾“吃瓜”吃得不亦樂乎,但這種三番兩次在法律邊緣試探的“逼宮”“強搶”“互撕”戲碼也該適可而止了。

有人猜測,李國慶做出一些過激舉動並非心血來潮,也許是出於無奈,為了証明他和俞渝真的已經到了冤家路窄、非離不可的地步。不用說,俞渝主張二人感情尚未破裂,很大原因為防止離婚劃分股權時,讓李國慶佔得先機。可是,當當網的經營管理問題絕不僅是李國慶挂在嘴邊的“家事”,它關乎眾多股東、員工的利益,牽涉公司法與婚姻法之間有待明確的諸多問題。離婚財產分割、股權認定、公司管理這些法律上的事情,理應交給法律處理。(王梓佩)

(責編:羅彬月、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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