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禁毒民警馬金濤的罪犯被執行死刑

2020年07月08日16:28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審判現場。貴州高院提供
審判現場。貴州高院提供

人民網貴陽7月8日電(龍章榆)7月8日,記者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7月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的殺害禁毒民警馬金濤故意殺人罪犯盧起興執行死刑。

2018年12月中旬以來,罪犯錢作為容留罪犯盧起興、杜如鬆在其位於貴陽市雲岩區棲霞小區的住房內共同吸食毒品。同年12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民警馬金濤(被害人,犧牲時年僅30歲)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排查涉黃賭毒線索時接到舉報稱“在貴陽市雲岩區棲霞小區內有一個吸毒窩點”,馬金濤遂帶領數名同事前往棲霞小區抓捕吸毒人員。

在到達該地點后,馬金濤等人敲門並亮明警察身份,要求屋內人員開門,盧起興、錢作為、杜如鬆拒不開門。為防止罪犯翻窗逃脫,馬金濤安排其他同事在一樓把守,自己則在門外隨時准備對屋內人員實施抓捕。三名罪犯因毒癮發作,為獲取毒品,經商議后決定持械沖出門外,錢作為向盧起興、杜如鬆分發了弩箭、折疊刀等凶器。守在門外的馬金濤在見到三人后,准備對其實施抓捕,三人持械抗捕。搏斗過程中,盧起興持弩箭刺中馬金濤心臟,且箭頭斷在體內,致馬金濤當場死亡,三罪犯倉惶逃離現場。

經鑒定,被害人馬金濤系被銳器刺入心臟、肺臟致大失血死亡。2018年12月20日晚,杜如鬆在投案自首的途中被抓獲﹔12月21日,盧起興、錢作為先后被抓獲歸案。

2019年4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判決:盧起興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錢作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杜如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宣判后,盧起興、錢作為、杜如鬆均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8日,貴州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判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近日,最高法院下達死刑命令。

馬金濤因公犧牲后,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40余萬網民自發在互聯網上發起“向英雄致敬,為民警馬金濤點亮蠟燭”的悼念活動。馬金濤先后被追授“貴州省五一勞動獎章”“貴州省五四青年獎章”“全省優秀共產黨員”和“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

(責編:羅彬月、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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