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關於批准馬金濤為烈士的批復,同意評定馬金濤同志為烈士。
批復內容:
省人民政府關於批准馬金濤為烈士的批復
黔府函〔2020〕54號
貴陽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報馬金濤同志為烈士的請示》(筑府呈〔2020〕1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馬金濤,生前系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貴筑派出所民警,二級警司警銜。2018年12月20日,馬金濤同志在執行抓捕涉毒人員任務中,不幸英勇犧牲。
根據《烈士褒揚條例》等相關規定,同意評定馬金濤同志為烈士。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案情回顧
馬金濤,男,1988年10月出生,2013年9月參加公安工作,生前系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貴筑派出所民警。
2018年12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區分局貴筑派出所得到一條涉毒案件的線索。這一天,馬金濤並不當班,本來打算陪伴生病的妻子到醫院進行治療。在得知這一情況后,他主動請纓,要求參戰。16時許,馬金濤給妻子發了一條微信,叮囑生病的妻子自行先去醫院治療,自己忙完以后再到醫院找她。沒想到,這留給妻子的一句話,竟然變成了遺言。
在行動過程中,馬金濤被犯罪嫌疑人用利器刺傷,強忍劇痛,死死抓住嫌疑人衣袖不放。
嫌疑人掙脫后,他又緊跟著追上去,終因傷勢過重倒在血泊之中,經搶救無效,於當日18時20分壯烈犧牲,年僅30歲。2018年12月21日凌晨2時25分,通過8個小時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盧起興、錢作為、杜如鬆在貴陽被公安機關抓獲。
案件判決
2019年4月12日上午9時30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關於盧起興,錢作為,杜如鬆故意殺人案,容留他人吸毒案”。
上午9時30分,庭審正式開始。公訴人以被告人盧起興、錢作為、杜如鬆犯故意殺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建議法庭判處盧起興死刑﹔判處錢作為無期徒刑﹔判處杜如鬆有期徒刑10年。
下午2時30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盧起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錢作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杜如鬆有期徒刑九年。
人物事跡
馬金濤同志從警5年來,參與辦理各類案件100余起,打擊各類違法犯罪人員80余人,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00余起,有效維護了轄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平穩。工作中,他勤學肯干,善於鑽研,不僅參與辦理各類案件、打擊各類違法犯罪人員,還主動參與社區矛盾糾紛調處,得到各級領導、同事的一致好評,成為群眾口中的“小馬警官”,同事口中的“小馬哥”。
馬金濤同志生前先后榮獲嘉獎1次,2016年公務員考核為優秀等次,犧牲后貴州省總工會追授其“貴州省五一勞動獎章”、貴陽市委追授其“貴陽市優秀共產黨員”、花溪區委追授其“花溪區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他曾在朋友圈裡寫道:“生活就是如此,也許你不知道前方是這種道路,但之所以會選擇這條路,與想要探索、敢於冒險的性格有關。也許會粘上滿身泥,也許會跌倒,但是不會后悔,不會抱怨,當你通過這段路走向坦途時,會發現,這就是人生樂趣。”
燃盡生命寫忠誠,拋洒熱血鑄警魂。五年的民警生涯,時間雖短,但馬金濤卻在平凡的崗位上發光發熱,用實際行動詮釋著人民警察的責任與擔當,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當之無愧的時代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