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明確

對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收費

2020年04月20日08: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4月19日電 (記者李紅梅)國家醫保局、外交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四部門近日印發《關於外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對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收費,確保應收盡收。外籍人員集中隔離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通知明確,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未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醫療機構應當先救治后收費,確保應收盡收﹔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及時支付。

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應按規定支付,其余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

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外籍人員,留院觀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未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由個人負擔。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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