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執行支持性電價政策

2020年04月10日14: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抗擊新冠肺炎)貴州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執行支持性電價政策

中新網貴陽2月11日電 (記者 張偉)貴州省發展改革委11日印發《關於對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執行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靈活的支持性電價政策,切實有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實體經濟共渡難關。

《通知》明確,執行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基本電費的,實際最大需量不受合同確定值限制。實際最大需量未超過合同確定值5%的,仍按合同確定值收取,超過合同確定值5%的部分據實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基本電費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企業可根據用電需求變化情況,即日可申請變更下一個月(或下一計費周期)計費方式和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用電,自申請之日起暫停(減容)部分免收基本電費,同時減免起始時間追溯至2020年2月1日。

降低中小企業和為疫情防控服務的醫療等場所運營成本。2020年2月至3月期間對停產、停業的中小企業暫不進行功率因數考核。對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疫情防控結束后2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全力保障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用電需求,不得收取高可靠性供電費等費用。

《通知》要求,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增量配售電企業要細化落實相關電價政策,密切關注企業生產動向,主動向用戶宣傳告知,切實加強服務工作,做好用戶申請受理、辦理減免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間用戶申請資料可容缺后補。

據貴州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上述政策執行后,可在疫情防控期間每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25億元左右,一定程度上緩解企業特殊時期的經營壓力。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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