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消費券消費在“刀刃”上

2020年04月01日09:37  來源:貴州日報
 

  真正讓消費券消費在“刀刃”上,消費在老百姓有需求的地方,消費券才能帶來乘數效應。

  為扶持企業、促進消費,各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出消費券引導消費回升,引發網友廣泛熱議。有人贊同,也有人不以為然。筆者認為,發放消費券確有必要。據統計,2019年消費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是57.8%,已經連續六年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第一“主引擎”。

  疫情影響下,我國消費市場此前出現負增長,通過發放消費券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需求釋放出來,有何不可?至於所謂的不治本,應看到不治本不等於無效果,更不等於不可行,也不等於有關部門僅發消費券而不再有其他“促銷”舉措。換言之,消費券不存在該不該發的問題,我們應該關注消費券的是如何發放,以及如何才能高效促進消費。

  其一,因地制宜發放。據報道,近半個月時間,河北、安徽、四川、浙江等省份,以及南京、北京、濟南、常州等城市,均為居民發放消費券。截至3月27日,約有16個省(直轄市)發放了總數超過42.73億元的消費券。接下來,可能有更多的城市發放消費券。發,沒問題,但應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跟風。如果不顧實際隨大流,恐怕適得其反。發放消費券前應全面摸底,充分調查,做到心中有“數”。

  其二,應該體現公平。據媒體報道,國內消費券發放規模最大的城市是南京,發放的消費券包括七大類,其中餐飲、體育、圖書、信息等四類第一批發放電子消費券共計5000萬元。發多少是一個問題,怎麼發是另一個問題。無論怎麼發放,都應體現公開透明,立足於公平,否則勢必引發質疑。有的地方發放困難群眾、工會會員、鄉村旅游等類別消費券。這種制度設計,有其良苦用心。應該承認,真正的富人未必看重消費券,而有的困難群體則急需消費券,適當向他們傾斜並不違背公平原則。

  其三,重在彰顯高效。消費券不能一發了之,既然是為了釋放需求就要真正發揮作用。據報道,有的城市與電商平台聯合推出“安心消費節”,通過發放消費券,以獲得線上補貼拉動線下消費的效果。這種方式要想取得更顯著成效,就需展現平台優勢,利用大數據實現精准對接,盤梳哪些領域最需促進消費,哪些消費領域最讓消費者接納。真正讓消費券消費在“刀刃”上,消費在老百姓有需求的地方,消費券才能帶來乘數效應。如此,才能高效、有力釋放消費需求,拉動經濟發展,更能提升消費券的魅力和政策生命力。

  當然,發放消費券只是“促銷”的一種形態,全方位實現“促銷”實效,需要多策並舉,以實現“願消費、敢消費、能消費”。要讓消費者從“要我消費”變為“我要消費”,需提升居民收入。正如專家所稱,“提升居民消費能力,應重視以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收入能力和增強基本保障為重點,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當老百姓的錢袋子越來越鼓,又有強勁的消費需求,消費熱情豈不噴薄而出?(王石川)

(責編:羅彬月、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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