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三个精准推动全市法院瑕疵案件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根据铜仁市纪委监委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精准选题、精准督导、精准问责,推动了全市法院瑕疵案件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精准选题
案件瑕疵问题反映的是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的问题,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司法权威和法治的公信力。为进一步剖析原因,解决问题,派驻纪检组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信访接待、召开座谈会、下沉调研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选取瑕疵案件治理作为专项监督内容,对全市法院系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刑事、民事、行政类一审和二审、再审案件,执行案件,标记为“四类案件”的已结案件中对于事实表述、证据收集、法律引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率的瑕疵案件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切实解决全市法院执法司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影响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精准督导
全市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传达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该项工作,及时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方案,制定标准化程序化治理措施,明确案件评查人员和评查时间;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监督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落实好末位表态制,看审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谈心谈话,使其明白法院工作无小事,事无巨细,应做到细心负责,杜绝各种影响法官乃至法院形象的低级错误发生。
加强日常监督和延伸调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监督活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内容,并以清单形式书面反馈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院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加以整改。今年以来,该组下沉基层法院调研督导4次,开展专项监督2次。
同时,对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三书一函”,督促全面整改。
今年9月,针对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局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乱收费问题,该组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开展乱收费问题清理整改的监察建议》,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执行,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精准问责
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专项监督工作的指导督导,及时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瑕疵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市、县两级法院的案件评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各基层法院交叉评查等方式开展评查工作。自查阶段,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要对自己2020年以来承办的案件卷宗进行自查并在此阶段进行修正,自查结束后再由市级瑕疵案件评查组从办案系统按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测算标准随机抽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已结案件进行评查。
全市两级法院共抽取评查案件450件,评定为优秀案件221件,合格案件206件,瑕疵案件21件。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为教育引导全体法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派驻组对评查为瑕疵案件承办法官的处理,及时提出“发生1件瑕疵案件作谈话提醒处理,发生2件及以上瑕疵案件作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发生错误案件坚决追究纪法责任”的指导意见,督促相关法院对涉及的21名承办法官进行了严肃处理,谈话提醒10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9人,达到了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接下来,派驻组将针对全市法院系统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程序意识、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核心内容的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同法院立案、审判监督、监察、机关纪委等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法院审判监督等相关部门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通报该组,收到问题线索后该组将及时进行处置,让问题发现和整改在初始阶段。(陈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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