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跨新年,镇宁籍的周某某夫妇四个月大的儿子生病在安顺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危,经医院全力抢救,最终还是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夫妻俩痛失爱子,院方志愿者细致疏导,同时建议夫妻二人用博大的爱心,让爱子宝贵器官在他人的体内进行生命的延续,释放生命光彩。夫妻二人接受了建议,同意将逝子器官进行捐赠,在和家属商定完捐赠事宜后,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定,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秘书长罗才文的全程见证下成功捐献了双眼角膜、双肾和肝脏。
据了解,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公布实施以来,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按照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培训、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手提袋等方式,利用“5.8”博爱周、“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深入农村、社区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目前,该县人体器官捐献已被部分大众接受,逐渐有志愿者登记,自愿在自然死亡后无偿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让有用的器官挽救他人生命,再起作用,让生命得以延续。(罗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