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六盘水市儿童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春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0年11月24日08:38  
 

日前,经六盘水市委批准,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对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六盘水市儿童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春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春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放贷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春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春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春萍简历

刘春萍,女,汉族,1960年2月生,辽宁北镇人,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78年4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原水城特区双水公社知青;

1978年4月至1982年12月,在遵义医学院医疗专业学习;

1982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儿科医生、医师;

1994年5月至1997年7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医院附属职业卫生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1997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医院附属职业卫生学校教务处主任;

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医院附属职业卫生学校教务处主任兼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副主任;

2001年3月至2001年8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医务处主任;

2001年8月至2005年2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5年2月至2009年8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医疗集团副院长、党委委员,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2009年8月至2020年3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六盘水市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0年3月退休。

(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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