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因人施策回访促“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2020年11月24日08:34  
 

“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放弃我,还一直回访帮助,让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

近日,关岭自治县一名曾受到处分的干部提起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卢某受到处分后,一度意志消沉,经过回访,他终于打开心结,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据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回访人员介绍,在对卢某进行回访谈话时,及时帮助他认识错误,劝解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问责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据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既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又积极开展跟踪回访,督促和激励其加强学习、摆正心态、改正错误,帮助党员干部从“有错”变“有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5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为确保回访工作取得成效,市纪委市监委按照“谁监督、谁回访”的原则,形成案件审理室组织协调,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共同参与,回访对象单位积极配合的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回访教育的工作机制。

此外,市纪委市监委还进一步规范回访内容和流程,建立回访档案,将回访登记、走访登记、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及《鉴定意见登记表》及单位评价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党员以案为鉴、以访促教、以查促改,推动回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回访方式创新,通过直接找受处分人员回访、到受处分人员单位回访、到受处分人员家里回访、到村支两委回访等方式,确保回访评价公正、客观,切实提高回访质量。

镇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明确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一般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回访,县直机关非县管干部由所驻联纪检监察组进行回访,乡镇(街道)、县直机关班子成员由联系纪检监察室进行回访。

紫云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因人施教”的方式进行访谈,根据回访对象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让其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

据了解,近两年来对回访对象再次使用或提拔情况统计,全市49名处分期届满的领导干部,在党组织的关怀下,放下思想包袱,重整旗鼓再出发,因工作成绩出色得到提拔或职务职级得到晋升,其中提拔或职级晋升县级干部12人,提拔或职级晋升科级干部37人。

“对受处分的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通过采取引导、谈心、教育等灵活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注重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上下功夫,探索深化多部门联合回访、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分析研判教育和回访工作情况,用好工作成果,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安顺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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