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瓮安:抓好“一案一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2020年11月04日08:50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党员,我深感羞愧,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和处分,今后还请大家对我严格监督,我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在某单位机关党支部召开的“一案一整改”党员大会上,当宣读处分决定后,一名党员干部哽咽着进行了自我反思。

近年来,瓮安县纪委监委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醒“身边人”,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拉长警示链条,提升教育效果,真正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一案一整改”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召开调度会2次,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梳理审理室、案管室、宣教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等涉及“一案一整改”责任科室的工作职责,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各环节,进一步明确“一案一整改”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同时,督促各发案单位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明确发案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深挖案件发生的根源,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教育整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针对违纪违法双立案、情节较为典型的重点案件,向承办案件的部门制发立案决定书的同时,发出“一案一整改”工作提示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审查调查期间,把标本兼治的理念和开展警示教育的需要同步考虑,贯穿案件调查全过程。调查报告从政治思想是否松懈、制度建设是否薄弱、权力运行是否失控、监督管理是否缺失等方面深挖细查,把思想、责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到位,审查调查结束后,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分层分类分责开展警示教育。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弱项、补短板,全程督促案发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既通过案件倒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又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标本兼治。

(瓮安县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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