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创新开展“协同式”监督试点 彰显派驻机构“驻”的优势

2020年10月23日12:00  
 

“科级干部作为单位的中坚力量,也是‘协同式’监督试点工作重点监督的对象,要讲政治、守规矩,要勤学习、强修养,要守底线、明职责,要重协作、勇担当,要净圈子、重品行,要强自律、过廉节。”日前,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在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式”监督科级干部廉政谈话会上划出廉政“要点”,督促监督单位干部知政治红线、明纪律底线。

铜仁市纪委监委及时印发《铜仁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试点方案》,明确“协同式”监督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被监督单位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巡回监督检查的方式,发现相关问题,督查结果则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由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交叉检查,督查结果则作为对派驻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制定下发《铜仁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试点方案》,明确2020年试点期间的工作任务,要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参会率要达到70%以上。

同时按照“领导干部谈心、中层干部谈话”的要求,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心,与监督管理对象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

据悉,铜仁市纪委监委按照“2020年先行试点、2021年全面推开”的原则,选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第七纪检监察组、第九纪检监察组、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并在该市碧江区、松桃县、印江县各选择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县共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一并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铜仁市纪委监委还结合实际制定《铜仁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和《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协同式”监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式’监督试点工作是我市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优势及时创新探索开展的一项工作,我们将把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试点工作作为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派驻优势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市、县区试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照试点方案要求,大胆探索、创新举措,为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积累有效经验。”铜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铜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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