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触的案件数量和种类都很有限,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到了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做法和经验,拓展了视野。”近日,贵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乡案县审”业务培训班,打造上下联通、左右互动的案件审理“培训直通车”,让来自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参训人员直呼“收获很大”。
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中,乡镇(街道)纪(工)委是最贴近群众的,其所办理的案件也广泛受到基层群众关注,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来自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授课同志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就在“乡案县审”工作中如何开展具体工作,如何把握县(市、区)纪委监委审理的职责和定位,如何避免执纪量纪标准不一、处理不平衡等内容进行了一一讲解。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各县(市、区)分管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审理室负责人以及具体负责审理业务的骨干就“乡案县审”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其中南明区交叉审理、白云区带案审理、息烽县三审三定等工作模式得到了大家一致肯定。
“这样的培训,有老师授课也有交流讨论,对我们今后开展好案件审理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遇到的困惑,别的兄弟单位已经有成熟的解决方案,通过学习好的经验,可以避免走弯路。”……
培训过程中,大家认真听、仔细记,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短板不足进行了热烈讨论。
“与以往培训不一样的是,这次培训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形式也更灵活,也是首次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的专题培训,参训人员共有200多人。”据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贵阳市在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乡案县审”工作制度,以期提高乡镇案件质量,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符合本地区实际。
通过“培训直通车”将培训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构建起各县(市、区)学习互动的平台,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能力提升年”的相关要求,展现全市各县(市、区)在“乡案县审”工作中的探索、成果,分享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的突出问题,做到严格依规依纪履行审核把关职能,发挥好“乡案县审”机制的“关口”“出口”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乡案县审”工作水平和质效。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部署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审核标准,统一量纪尺度,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制度体系,切实发挥‘乡案县审’积极作用,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持续提升。”贵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贵阳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