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名单公布 贵州上榜

2020年10月13日17:08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阳10月13日电 (陈晶晶)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要求,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共确定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贵州上榜。

名单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

《通知》要求,一、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2023年)。各改革试点地区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三、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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