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退赔款本应是件高兴的事,一起涉恶案件的受害人任某却面露难色,执意要求法院把36.4万元的退赔款打至其子女账户为哪般?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法院执行局陆法官在发放案款过程中意外发现案件受害人任某竟也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陆法官随即和该院取得联系,并巧用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平台开展跨域合作,成功将款项执行到位,实现了两地两案的顺利执结。
本院在执行一起谭某、田某、车某涉恶案件中,将被执行人应退赔的80余万元全额执行到位后,按照生效裁判的要求,通知受害人任某到本院领取36.4万元,受害人任某却请求将退赔款支付至其子女银行账户。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陆法官感觉“事情不一般”,便仔细询查原因,起初还刻意隐瞒的任某终因心虚招架不住执行法官接二连三的询问,便道出了实情。原来,任某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案件涉案标的金额36万余元。
天下执行是一家。陆法官将“本院即将向任某发放执行案款”的情况向翠屏区法院说明后,翠屏区法院执行局随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平台向花溪法院发起“提取任某在本院应当领取的36.4万元”的委托。花溪法院收到委托后,立即将36.4万元支付至翠屏区法院执行专户,同时将支付情况告知任某,任某认可本院完成退赔工作。受翠屏区法院委托,花溪法院通知任某到翠屏区法院处理其在该院的执行案件事宜。至此,跨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陆文军 郭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