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建立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

一条赤水河黔滇川共保护

2020年09月08日08:27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春燕)为推动赤水河流域系统保护,高效处理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案件,统筹修复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遵义市协调司法联动,加快构建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

赤水河流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的一级支流,既是国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区,也是全球优质白酒的重要产区。干流横贯遵义仁怀、习水、赤水3个县市,流域涵盖遵义8个县市区。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两岸三省流域内尤其是遵义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8月25日,在仁怀市茅台镇召开的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上,贵州省遵义市和毕节市、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4家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遵义市将与毕节市、昭通市、泸州市坚持“一条赤水河、各方共保护”原则,树立跨行政区划的整体生态系统司法保护观,努力实现从单一分散合作向系统整体协作转变,从依靠地缘联系合作向依靠制度协作转变,从临时随机合作向常态规范协作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准确把握审判机关在现代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协同推进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预防为主、修复优先”原则,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完善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等事前事中救济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共护赤水河一江碧水。

实际上,遵义市早些年就开始尝试与各地协作,探索构建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遵义市委副书记陈代军表示,早在2011年,贵州省就出台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个保护长江流域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遵义从2009年始就在赤水河流域遵义段实施了“河长制”管理,编制实施了《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对赤水河实行最严格的红线管控。2019年11月,四川泸州和遵义两地政府签署《深化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水资源调配机制。

在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最集中的仁怀市,探索建立了公检法环“四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受理、审理环境违法案件,与四川古蔺县人民法院尝试探索跨省司法协作机制,成立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特殊环境法庭。 近3年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3件,处罚金3140余万元,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遵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飏表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有效打破了流域区域壁垒、各自为政的办案困境,形成流域内审执一体化司法大保护格局,对促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共饮一河水,守望并相助。遵义市将深化省市际协商合作,完善司法保障,协力将赤水河真正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全国示范河。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贵州新闻推荐

移动端新媒体

  • 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
  • 贵州频道手机版贵州频道手机版
  • 贵州频道新浪微博贵州频道新浪微博
  • 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