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生态 保障水安全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施行

2020年09月03日09:31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9月1日起,贵州颁布的首个省级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全文由总则、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三条组成,为保护贵州水生态、破解水问题、保障水安全进一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约用水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条例》载明,健全阶梯水价和累进加价制度,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根据本省实际,在保障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合理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条例》明确,违反相关条款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根据违反条例的情形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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