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南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南明区将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我参与、我共享、我快乐”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十进”宣传活动。
“十进”宣传活动的内容是:通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进社区(小区)、进乡镇(街道)、进广场、进公园、进窗口、进景点、进校园、进家庭、进车站、进商户,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风气,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据悉,宣传活动时间为今年8月至12月。活动期间,南明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要求,对这些文明规范、文明礼仪、文明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市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志愿服务精神、诚信建设、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如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以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结合测评体系对社区(小区)、乡镇(街道)、广场、公园、窗口单位、景区景点、学校、家庭、公交车(地铁)、出租车、客运车站、商业街区、商场超市等实地考察点位的标准要求,设计制作群众喜闻乐见、未成年人容易理解的宣传载体向市民群众传播,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十进”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指挥部实地暗访组将组织暗访督促,对各乡(街道)活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暗访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分值评价参考依据之一。(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