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遵义市播州区3名男子在林中守了两天捕获11只画眉鸟,但就在3人离开途中被警方查获,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经法院审理,3名男子分别获刑,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家住播州区泮水镇的陶某、吴某、王某,均为30多岁的年轻男子。去年8月12日,为获得非法利益,陶某邀约吴某、王某共同去猎捕画眉鸟。13日凌晨,3人骑乘两台摩托车进山捕画眉。
经过两天的守候,3人共猎捕画眉鸟11只。8月15日,3人在驾车离开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3人猎捕的画眉鸟为三有保护动物,经济价值11000元。由于养护不当,其中1只死亡。
8月26日,记者从汇川检察院获知,经法院审理,陶某、吴某、王某3被告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同时,法院还判处陶某、吴某、王某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赔偿金12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猎捕的画眉鸟,已放归大自然。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