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直接点明要害,并且内容中肯,针对性很强,我们诚恳接受,保证及时整改落实。”近日,省林业局党组有关负责人收到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下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时这样表示。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主动地担当作为,靠前监督,把监督工作做实。”连日来,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在对省委巡视组转来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时,发现省林业局有关人员存在违规领取项目评审费和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及时向省林业局党组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省林业局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全省林业系统发放、领取项目评审费的相关制度,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做到查清事实、见事见人,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整改走过场、打折扣的将严肃问责。
“收到建议书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同时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措施明确、责任到人。”该局党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建议书提出的要求,现已修改完善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林业改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林业事务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细则等4个制度,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参加各类评审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资金管理,明确规定禁止违规发放补贴,全省林业系统的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是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使其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思一层、多进一步,找准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做到防微杜渐,充分发挥监督的推动和支持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