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微信上聊天数月、还给对方转了近7000元的女朋友,竟是男儿身。日前,这名以女性身份行骗的男子,被桐梓县法院判刑8个月。
今年2月,在家无事的桐梓县年轻男子李某为弄点钱花,萌生了行骗的想法。之后,他将新注册的微信头像换成年轻女性,并标注性别为女性,然后在网上添加微信好友。
很快,当地一名男子李小某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双方聊得火热,并建立恋爱关系。从2月至5月,李某先后以种种理由,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共计从这名受害男子处骗得近7000元。
5月底,见“女友”总是不肯见面,李小某心生怀疑不再转账,并要求李某退还钱财,但李某不肯,受害男子于是向警方报警。5月28日,李某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李某同期共结识了3名“男朋友”,受害人朱某,被其诈骗1000余元,受害人令狐某被骗30余元后及时警醒,未继续向李某转款。
7月18日,因涉嫌诈骗罪,李某在桐梓县法院受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有主动坦白情况,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