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2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777元(比去年度提高2107元),缴存额上限3740元(单位2493和个人1247元);最低缴存基数为1790元(比去年度提高110元),缴存额下限180元(单位和个人各90元)。
据介绍,机关单位缴交基数为基本工资+规范的津贴补贴+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移动话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绩效考评奖+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缴交基数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超绩效工资+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运动员缴交基数为基本工资+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超绩效工资+其他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
《通知》明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6%,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彭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