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司法局 “3+1”宣传模式 学习《社区矫正法》

2020年08月11日10:30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德江县人民政府网消息 为认真贯彻《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法治氛围,德江县司法局以“3+1”宣传模式学习《社区矫正法》。

抓实三种宣传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抓实集中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德江县司法局于4月2日、4月21日两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安置点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现场解答群众疑惑,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进程。活动共设立咨询台2个,摆放展板4个,悬挂标语4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1500余人。

抓实线上宣传,抢占网络宣传阵地。为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法》宣传范围,德江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德微普法”、微博“德-江-司法行政”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具体内容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等相关知识,着力拓宽宣传受众,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法》的社会普及率。截止目前,在线上平台共宣传14次。

抓实流动宣传,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利用德江县司法局法律法规宣传车纵向延伸至各乡镇、街道,宣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为维护社区矫正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挑选精干力量,组建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会、专题讲座、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相关内容。截至目前,召开群众会200余次、专题讲座22余次、入户宣传600余次。

抓住契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德江县司法局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加大全体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的学习力度,并用《社区矫正法》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基层司法所真正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做好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大核心任务,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平安德江贡献力量。(苏贵娟)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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