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汽车、消防产品、室内加热器等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查内容主要有: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9家、汽车销售企业11家、消防产品销售商2家、室内加热器销售企业9家,检查中未发现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该局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汽车、消防产品、室内加热器等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