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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渊等任免职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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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渊等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23〕15号

省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

金 渊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武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田 艳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罗 鹏兼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主任;

杨小生、孙 超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嶒兼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伟、吴宏春、吴 熙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俊峰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辉政不再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潘路生不再担任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厅长(副主任)职务;

耿 杰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罗 俊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杨金松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德铢、罗 鹏、杨小生、孙 超在原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唐兴伦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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