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馈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并认真整改落实,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清理整治,切实保障扶贫资金落地、贫困群众受益。”近日,石阡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监察情况反馈会上郑重表态。
今年以来,石阡县纪委监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监察为载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采取抓载体、抓调度、抓重点、督整改的“三抓一督”方式,对2016年以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监察。
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成效,制作《石阡县农民合作社情况调查表》,紧盯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报账、项目成效等环节,围绕合作社是否享受政策、正常运转,有无“空壳社”“僵尸社”等开展实地走访排查,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重复申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腐败问题。
专项监察工作实行“周推进、旬研判、月调度、季小结”。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销账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制发监察建议,面对面反馈问题,督促履职尽责,限期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截至6月底,石阡县纪委监委共核查全县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929户,发现问题线索42条,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清退资金10.84万元。采取第一种形态问责9人,督促整改问题14个。
“我们将结合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以专项监察督促整改倒逼部门责任落实,让更多项目资金惠及群众。”石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铜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