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仗姐夫是“书记”“舅子”受贿270万

2020年07月10日11:09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7月9日,遵义凤冈县法院对被告人周晓东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悉,周晓东系原凤冈县委书记廖某妻弟,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院判处周晓东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晓东系凤冈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是原凤冈县委书记廖某妻弟,是廖某的密切关系人。2013年至2016年期间,周晓东在工作中接受刘某某、李某某的请托,利用廖某时任凤冈县县长和县委书记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刘某某、李某某在工程项目承接中提供帮助,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刘某某、李某某贿赂。

期间,被告人周晓东先后3次收受、索取刘某某好处费共220万元、李某某好处费50万元。周晓东将违法所得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购房、偿还个人债务。

被告人周晓东被监察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270万元。

7月9日,凤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晓东利用其关系密切人的职务、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鉴于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退出全部所得赃款,在庭审中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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