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小微企业二季度起可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07月07日09:02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梅 通讯员 陆仕玉 吴雪念)记者7月3日从税务部门获悉,小型微利企业在今年7月、10月按规定办理二、三季度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据贵州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我省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惠及面最大的政策,全省共有小型微利企业36万余户,小型微利企业户数占全部企业的91%,盈利的小型微利企业均享受到了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政策,有力支持了我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壮大。这次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2项政策叠加的组合红利,将进一步缓解小型微利企业资金压力,助力复工复产。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符合条件且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责编:罗彬月、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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