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贵阳二环路内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0年07月02日14:14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6月3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明确2020年7月1日起,在二环路范围内,即:东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北二环合围的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未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措施限制;经过深度治理后排放水平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含)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措施限制。

根据通告,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须按照机械使用说明对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加注正规加油站的油料,确保机械达标排放。对于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查处。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是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单机排放量大,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差、燃油消耗高等问题,正成为影响贵阳市空气质量的因素。此次区域的划定,对下一步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等管控工作提供了支撑,为减少全市机械尾气排放奠定了良好基础。(吴庭文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游红)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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