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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區1人獲“第七屆貴州省見義勇為模范”稱號

2023年01月12日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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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典型就是一面旗幟,一個模范就是一座豐碑。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營造崇尚英模、學習英模、關愛英模的良好社會風尚,近日,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表彰第七屆貴州省見義勇為英雄模范(群體)的決定》,南明區王金鴻獲“第七屆貴州省見義勇為模范”稱號。

1南明區王金鴻獲“第七屆貴州省見義勇為模范”稱號

南明區王金鴻獲“第七屆貴州省見義勇為模范”稱號。

王金鴻,男,漢族,1971年6月出生,系順發出租車有限公司駕駛員,家住二橋黔春路北站街4B。

2021年7月3日晚,犯罪嫌疑人沈某酒后在花果園蘭花廣場截停一輛出租車,上車后手持破碎的玻璃瓶強迫駕駛員王某某下車,自行駕駛該車追趕與其發生糾紛的陳某某。在行駛過程中發生追尾事故后,先后劫持藍某某、余某某、劉某駕駛的出租車三輛,並將藍某某、劉某多處刺傷。

面對如此窮凶極惡的犯罪嫌疑人,路過的出租車駕駛員王金鴻並沒有選擇袖手旁觀,而是冒著生命危險與劉某一起將沈某制服。在制服沈某的過程中,王金鴻肩部被沈某用破碎的玻璃瓶劃傷。王金鴻作為一名普通公民,在看到犯罪行為時能夠挺身而出,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為維護社會的良好秩序作出了貢獻。(文/圖 張霞)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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