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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出台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

2022年11月09日16:58 |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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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貴州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畢節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稱《條例》),於10月1日起施行。這是畢節市首部關於養老服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也是貴州省設區的市州中最先出台的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

《條例》採取“小切口”立法的形式,從目前比較成熟的居家養老服務上進行規范,對“家庭養老服務”“基本養老服務”“村、社區養老服務”等進行專章設置,科學合理地規范有關主體所享有的權益和義務。此外,《條例》明確了“政府引導、家庭負責、保障基本、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科技支撐、適度普惠、就近便利”的服務原則,強調家庭成員履行贍養義務,村、社區提供公益和互助服務,政府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養老服務,著力構建完善多層次、立體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確保居家老年人“老有所養”。

《條例》著眼“老有所依”,不斷突出家庭基礎作用。通過細化“家庭養老服務”,規定家庭成員應當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心居家老年人的身心狀況和情感慰藉等需要。同時,家庭成員應承擔照料責任,明確“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因外出務工等原因長期在外不能親自照料居家老年人的,可以委托具備照料能力的他人或者養老機構予以照料”。此外,要求家庭成員尊重和保障居家老年人的住房權益,不得強迫其居住在條件低劣的房屋或者遷居其他房屋、鼓勵家庭成員與居家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方便照料居家老年人。

為實現居家老年人“老有所樂”,《條例》規定“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放所屬場所,為附近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娛樂等服務。鼓勵、支持農村利用閑置的辦公樓、校舍等資產,建立符合安全等條件的鄉村兩級老年學校或者老年活動中心,為農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娛樂等服務。”通過構建公共服務網絡,保障老年人文化娛樂等權益,不斷滿足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

不僅如此,《條例》充分借鑒各地養老服務經驗,探索建立了互幫互助機制,就老年人參與養老服務事業作出具體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探索建立村、社區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兌換等激勵、保障機制。鼓勵推廣鄰裡互助養老、相似家庭情況協作養老。支持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獨居、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提供結對關愛等互助性養老服務。”通過倡導互幫互助的文明新風尚,充分激發老年人參與養老服務事業的主動性、積極性,確保居家老年人“老有所為”。(貴州省民政廳)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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