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縣
“收分退轉” 湄潭盤活農村宅基地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富強 王 丹靈 尚宇杰
“如今,我獲得了湄潭縣不動產中心頒發的《農村宅基地經營權証》,今后投資經營‘戶曉民宿’就有了法律保障。”近日,“北漂”返鄉從事民宿產業的張曉,在與記者談及湄潭縣推行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時說。
張曉所說的《農村宅基地經營權証》,是近年來湄潭縣立足實際,探索盤活農村閑置資源,推行“收、分、退、轉”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舉措取得的成效之一。
坐落在湄潭縣魚泉街道的新石村,離縣城隻有3公裡,位於桃花江邊,該村通過富、學、樂、美“四在農家”建設,成為遠近聞名的美麗村寨,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前來觀光。
盡管風景迷人,但游客卻是匆匆逛逛就走。“由於缺乏吃、住等配套設施,總是讓客人高興而來,掃興而歸,留不下遠方的客人。”魚泉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守東說。
面對一邊受到土地政策所限旅游配套產業發展跟不上,一邊新石村又有大量農民閑置房屋的狀況,魚泉街道曾嘗試用多種方式解決,效果均不夠明顯。破題的契機來自改革試點的東風,2020年8月,湄潭縣成為全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縣之一。
魚泉街道搶抓這一機遇,向縣改革辦爭取將新石村列入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村。通過盤活閑置宅基地和房屋,大力發展鄉村旅游產業,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為投資者提供經營性場所,同時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激發出“一石三鳥”的效應。
改革之初,由於沒有現成的制度和方案,魚泉街道在縣改革辦的具體指導下,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探索鼓勵農戶將閑置的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權,由村集體進行統一轉讓﹔由農戶、村集體與經營主體三方共同簽訂有償轉讓協議﹔由縣不動產中心向經營主體頒發《農村宅基地經營權証》。“由此,農戶實現了財產性收入,經營主體吃了‘定心丸’,同時明確了農戶與集體的宅基地權屬,村集體還獲得了一筆土地管理費。”新石村黨總支書記熊超超說。
自新石村周建紅等幾戶村民將閑置房屋有償轉讓給張曉經營“戶曉民宿”后,同村的熊啟忠、劉友國等也紛紛效仿,流轉了自家閑置的房屋。很快,“冷水魚庄”“平安農庄”等農家樂、民宿一家接一家在新石村開張,生意十分火爆。
“我家閑置的房屋通過流轉后,每年能獲得5萬元的財產性收入。如果沒有實施宅基地制度改革,這些閑置房屋沒有絲毫收益,長時間無人居住,房屋構件還會慢慢老化。”熊啟忠說。
周建紅、熊啟忠和劉友國等村民將閑置房屋流轉,只是新石村推行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個序曲。
據了解,近兩年來,該村按照“一宅一戶”的原則,共收回38戶多佔的宅基地22.21畝。收回的宅基地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決議,報縣人民政府批准,轉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入市,按每畝40萬元到80萬元的價格拍賣。近年來,魚泉街道共出讓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119畝。
“這一改革,有效盤活了農村閑置宅基地,激活了村民發展產業的活力,豐富了鄉村旅游業態,助推了鄉村環境治理,還讓500余位村民實現就近就業。2021年7月,新石村獲‘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稱號。”
截至目前,魚泉街道已開辦農家樂58家、民宿20家,床位400多個。每家農家樂、民宿的年收入都在50萬元至70萬元之間。
在新石村文化廣場的櫥窗裡,記者看到這樣一句話:“湄潭縣在‘收、分、退、轉’方面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解決鄉村振興‘人、地、錢’的路徑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這裡提到的“收、分、退、轉”正是在新石村嘗試“收回、分置、騰退、轉讓”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的經驗基礎上總結出來的。
“收、分、退、轉”中,第一聚焦“收”,嚴格“一戶一宅”﹔第二著眼“分”,激活宅基地權能﹔第三鼓勵“退”,盤活閑置宅基地﹔第四探索“轉”,推動宅基地入市。
湄潭縣通過轉讓或轉變入市的方式,讓存量的閑置宅基地實現有償使用,不僅有效盤活了閑置的宅基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而且還促進了外來人口來此安居樂業。
來自務川自治縣的農民王安武到湄潭縣興隆鎮龍鳳村從事農業生產10年,2020年7月,他通過申請並經過龍鳳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同意,以每平方米220元的價格,獲得200平方米、50年的宅基地使用權,成為貴州省首個在非戶籍地有償取得存量農村宅基地的農民。
湄潭縣興隆鎮農民劉啟福在保障自有住房、書面承諾不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基礎上,將其中部分宅基地分攤面積以及宅基地上建筑物,分割登記入市交易,盤活了自己的閑置資產。
“我們將騰退出來的閑置宅基地,通過增減挂鉤,解決鄉村振興‘地從哪裡來’的問題﹔通過區位調整,釋放農村土地價值,解決鄉村振興‘錢從哪裡來’的問題﹔通過吸引人才落戶、能人返鄉,解決鄉村振興‘人往哪裡聚’的問題。”湄潭縣委書記沈建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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