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观山湖区查处相关案件17起
“你好,我们是市场监管局的,请出示相关票据……”9月15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行来到碧潭园小区附近某生鲜店,现场查看商品标价、进货单据、销售单据,计算商品差价率,对商品价格变化进行审核。
执法人员在碧潭园小区附近某生鲜店内查看相关单据。
据悉,9月14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碧潭园小区附近的某生鲜店售卖蔬菜价格偏高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整治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生鲜店在销售生鲜蔬菜过程中未按规定标明价格等信息;且存在部分蔬菜售价超过进货价的35%,己违反了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已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的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随后,执法人员抽查了辖区药店,检查药店中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价格等情况,查验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并检查药店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执法人员查验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
“对疫情期间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保障市民群众合法权益。”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一分局局长陈永国表示,目前,全区共查处案件17起。其中,立案调查14起、行政告诫3起。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收到的线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类渠道反映的价格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若发现商家确有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从重进行查处。(文/图 丁伟鑫、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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