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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流骑车小萌娃 民警安全送回家

2021年07月07日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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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当前,福泉市各级各部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福泉市融媒体中心将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各条战线如何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福泉市把“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任务目标范围,并结合职能职责,有针对性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党群干群关系。

7月4日,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在城区金钟路巡逻时,发现一名儿童独自骑着一辆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为确保安全,福泉交警立即护送小孩安全找到家人。

当天下午17时许,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驾车巡逻在文峰广场附近时,发现一名3岁左右的小孩在金钟东路骑行平衡车,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非常危险。民警立即驾车上前拦住车流,并将小孩带到安全地带进行询问。

经过交流,小孩无法表述家人情况,只是用手指着同一个方向,民警担心孩子的安全,便顺着小孩手指的方向步行去找小孩家人。

民警带着小孩边走边问,在集市上经多方询问,得知小孩父亲蔡某在福泉市金鑫农贸市场销售猪肉。最后,民警根据信息,将小孩安全护送至其父亲处。

经了解得知,因为当天正值福泉市赶集,小孩父亲蔡某生意较忙,粗心大意没有看住小孩,全然不知自己的孩子已经骑着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将小孩安全送到家人手中后,民警对孩子父亲进行了口头批评,叮嘱他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动态,以免发生意外。

看到民警把孩子安全送回来后,家长蔡某十分地感激,表示以后会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让乱跑。

在此,福泉交警提醒各位家长,按照法律规定平衡车是不能在路上行驶的,只能在公园、小区、室内场地等其他非道路场所使用,孩子的安全防护意识比较薄弱,在道路上骑行平衡车不仅妨碍车辆通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对自身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作为家长,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温馨提示:

交警蜀黍再次提示各位家长,在生活中要教会自己的孩子一些日常知识,如: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孩子能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带孩子外出时,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范围内,一定要细心看管好小孩,如不慎孩子走失,要及时报警,以免耽搁时间增大寻找难度。(福泉市人民政府) 

来源:福泉市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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