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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農房辦通報9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2021年09月08日11:30 |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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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9月7日,黔西南州農房辦召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情況通報會,通報全州近期處理的9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2020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黔西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全州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復耕的限期復耕,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增量問題。

通報會上通報的9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1.興義市七舍鎮何某違法佔地建設養殖場案。2021年6月,何某違法佔用興義市七舍鎮馬格鬧村菜子地組0.336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房屋,用於養殖。2021年6月,七舍鎮人民政府責令其自行拆除違法建筑,並對該宗地復墾耕種。目前,該宗地已完成復墾耕種。

2.興義市敬南鎮廖某違法佔地建設住宅案。2021年7月,廖某違法佔用興義市敬南鎮皮山林村落上組1.368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住宅。2021年7月,敬南鎮人民政府責令其自行拆除違法建筑,並對該宗地復墾耕種。目前,該宗地已復墾耕種。

3.興仁市屯腳鎮劉某違法佔地建設薏仁米加工廠房案。2020年9月,劉某違法佔用興仁市屯腳鎮蚌街村爛田灣組2.69畝土地建設薏仁米加工廠。興仁市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劉某自行拆除違法建筑,但其一直未履行處罰決定,興仁市自然資源局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經興仁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執行,2021年5月,興仁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拆除了該違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復耕。

4.安龍縣春潭街道田某違法佔地建設住宅案。2020年11月,田某違法佔用春潭街道平寨社區0.4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住宅。2021年6月,安龍縣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該違法建筑進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復耕。

5.安龍縣平橋水庫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地建設項目指揮部案。2020年10月,安龍縣平橋水庫有限責任公司溝渠建設項目指揮部,違法佔用普坪鎮納利村下磨角組2.572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項目指揮部臨時板房。2021年5月,安龍縣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對當事人進行約談,並責令其對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復耕,目前,該指揮部臨時板房已全部拆除並復耕。

6.普安縣地瓜鎮潘某違法佔地建設養殖場案。2020年12月,潘某違法佔用普安縣地瓜鎮屯上村0.98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養殖場。2021年5月,地瓜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拆除了該違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復耕。

7.普安縣白沙鄉楊某違法佔地建設住宅案。2021年3月,楊某違法佔用白沙鄉紅寨村紅坡組1.658 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個人住宅。2021年 6月,普安縣農業農村局責令楊某限期拆除。目前,已拆除復耕到位。

8.冊亨縣岩架鎮黃某違法佔地建設養殖場案。2021年4月,黃某違法佔用冊亨縣岩架鎮花冗村1.913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養殖場。當月,冊亨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楊某限期拆除該違法建筑。目前,違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復耕。

9.冊亨縣納福街道肖某違法佔地建設養殖場案。2021年1月,肖某違法佔用冊亨縣納福街道冊陽村1.034畝基本農田建設養殖場。2021年7月,冊亨縣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該違法建筑進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復墾。

據悉,下一步黔西南州各縣(市、新區)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州要求,落實好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加大耕地保護政策法規宣傳,提高社會各界依法用地的意識,促進全社會依法依規用地,充分發動群眾參與和監督,做好疏堵結合,從規劃、審批等方面進一步保障農村村民建房和其他項目合理用地的需求。採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管、督查,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嚴格按照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嚴厲打擊土地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要求,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各類土地違法行為,對發現的新增行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問責的問責。

各縣(市)、義龍新區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涉及的違紀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堅決落實“零容忍”的要求,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依法依規管地、用地,牢牢守住耕地紅線,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黔西南州委宣傳部供稿)

(責編:潘佳倩(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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