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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国资国企积极推动“黎从榕”打造 对接融入“桥头堡”建设

2022年06月21日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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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6月13日—15日,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唐晓敢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9家州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赴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主动对接“桥头堡”建设工作,分别与黎从榕三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县直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交流。会议就黎从榕三县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项目储备、项目建设,州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与资源优势、投资方向、合作项目等进行深度研讨,达成了州县联动、合作共赢,加快“桥头堡”建设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初步意见。

一是州县联动,全方位多领域开展合作。结合州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和黎从榕打造“桥头堡”发展需求,黎从榕三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向州属国有企业开放,州属国有企业与黎从榕县属国有企业采取项目投资、股权合作、股权收购、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发、出资+资源合作等方式,在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城市更新、骨干水源和水务一体化、农林渔牧、旅游产业化、土地+、康养+、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实现州县联动、合作发展,在融入“黎从榕”对接打造“桥头堡”建设中彰显国资国企担当,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促进黎从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内引外联,凝聚项目建设攻坚合力。坚持项目为王,黎从榕三县对本县“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作进一步梳理,州属国有企业围绕“桥头堡”建设对“531”项目库作进一步优化。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州县两级国有企业要加强项目业态谋划,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同时做好环保、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凝聚合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着眼未来,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对黎从榕三县拖欠州属国有企业借款和工程款的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平等协商、合理解决的原则,可采取分期偿还、以资产(资源)置换债权、项目合作及债转股等方式进行化解,用发展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州属国有企业在黎从榕实施的城镇燃气、污水处理、传统村落等项目存在管理粗放、进度迟缓等问题,州属国有企业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开源节流,加大项目投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项目涉及的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为州县联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是搭建平台,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深度推进合作,州国资委拟与黎从榕三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州县联动项目合作专班,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由州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和黎从榕三县政府分管常务工作负责同志牵头,对州县国有企业合作事项按季调度,州国资委与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州县联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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